中小企业重磅利好!通过融资租赁购买设备,最高可获100万补贴!

来自:       发布时间:2019-08-05 03:49:20       浏览人次:4155

近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第三批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其附件《2019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第三批)》的部分内容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中小企业创新项目

支持本市初创科技企业提升研发强度,降低企业研发成本。优先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内的中小企业,优先支持因高投入研发处于微利或未盈利阶段的初创型科技企业。

(二)中小企业升级项目

支持本市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先进适用设备,实施智能化改造,搭建智能化平台,改造智能化装备,开展机器换人,实现装备升级。

(三)中小企业融资附加费用奖补项目

支持本市辖内法人银行、商业银行在沪分行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对商业银行主动承担的小微企业贷款相关的附加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补。

(四)专精特新企业信用贷款贴息项目

支持本市专精特新企业更好发展,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无抵押信用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


转自网络

(五)上海中小企业海外中心项目

支持本市服务机构在条件成熟的国家和地区设立上海中小企业海外中心,为本市中小企业海外发展提供企业开办、场地开设、市场开拓、专业咨询等服务;支持机构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主动吸引和服务海外中小企业来沪创业、发展。

二、支持标准和方式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支持方式和额度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中小企业创新项目

本市成立5年以内、研发强度达到10%的企业,向税务部门完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后,可申报本项目。对企业2017年加计扣除确认的研发费用按照最高不超过10%予以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已获得本市政策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

(二)中小企业升级项目

对本市中小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先进适用设备(不含家具电器、办公耗材、车辆、电脑等日常办公设备),按照最高不超过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额的5%给予补贴。每家中小企业列入支持范围的融资额不低于50万元,不高于2000万元。对单个中小企业的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优先支持中小企业采购智能制造核心装备(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设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设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设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和智能制造核心软件(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软件、智能决策软件、智能制造研发软件、智能管理软件、智能物流与供应链软件)。已获得本市政策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